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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18 来源: 浏览:135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71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9年度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范围
申报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奖励的对象
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的公民或组织。
三、申报奖励的条件
申报项目或候选人必须符合《自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申报要求,同时还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可以是按规定通过了第三方评价的项目;或者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可以直接申报;或者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具有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可以直接申报(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第三方评价主要是指: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评价)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非公开资料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2、申报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是经过2年以上的实际应用,即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申报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类的项目中的主要论著或学术专著需公开发表或出版2年以上,即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每年自然科学类授奖项目不得超过5个,可以空缺;
4、申报自贡市科技进步奖科技进步类的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我市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5、申报自贡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在2019年3月15日以前在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完成了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四、申报奖励的材料要求
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国际科技合作类。各类奖项的申报项目分别报送相关申报书以及附件材料如下:
1、《自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国际科技合作类)(格式附后)一式7份。
2、《成果应用于生产或技术措施应用于实践的证明》一式7份(格式附后,与申报书装订一起)。
申报书和证明中应该有一份材料印章为原始印章。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按项目或候选人所在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上报。有主管部门的市属企、事业单位上报其市级主管部门,由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并进行初审;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区、县属单位上报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其汇总并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奖励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上报。在我市的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或候选人,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直接报送。
(二)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材料直接报送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市科技局六楼)。
六、申报工作的时间安排
各基层单位向归口申报部门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0日;各归口申报部门、部省属单位以及无行政主管的单位向市科技局或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请各有关主管部门、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区域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如下:
科技成果与政策法规科,门丹,8109127,QQ:364031681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李玘芬,8103377,QQ:384197087
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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